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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找不到参与环保决策的门道
本报北京5月30日电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障碍是,公众如果要求政府和企业提供环境方面的相关资料,相当困难;热心的公众找不到参与决策的渠道。”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周末举行的科学发展观世界环境名人报告会上表示。 潘岳认为,虽然我国政府为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已做了诸多努力,如每年公布环境公报,每月公布大江大河水质状况,每天公布城市空气质量。但问题是,公众个人要求政府和企业提供环境方面的相关资料,相当困难。公众向谁要?谁会给?谁应该给? 虽然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权利已经在法律上得到肯定,但在“参与”的具体条件、方式、程序上还缺少明确细致的法律规定。 潘岳说,要实现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就必须出台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动员公众参与,强化民主法治的监督约束机制。否则,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将会被淡化成口号。(记者 刘世昕)
《中国青年报》200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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